南陽市京德啤酒技術開發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公開信息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 | 南陽市京德啤酒技術開發有限公司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地理位置 | 南陽市生態工業園緯十路中段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聯系人 | 王明川 |
項目名稱 | 南陽市京德啤酒技術開發有限公司 |
項目簡介 | 南陽市京德啤酒技術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用人單位”)成立于2007年04月16日,公司占地面積5000平方米,固定資產500多萬元。注冊地位于南陽市生態工業園緯十路中段,法定代表人為仝奮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11302660931740D。經營范圍包括大中小型啤酒成套設備、微型啤酒設備研制、生產、銷售;啤酒新工藝開發推廣;葡萄酒、黃酒技術開發咨詢;生產、銷售:預包裝食品兼散裝食品、啤酒、啤酒原料、飲料機械;從事貨物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貨物和技術除外)*南陽市京德啤酒技術開發有限公司對外投資3家公司。 |
項目負責人 | 陳艷梅 |
現場調查人 | 陳艷梅 | 調查時間 | 2022.11.4 | 陪同人 | 王明川 |
現場采樣、檢測人員 | 王晨 陳著明 | 現場采樣、檢測時間 | 2022.11.21-2022.11.23 | 陪同人 | 王明川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 用人單位生產過程中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為:粉塵、噪聲、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紫外輻射、錳及其化合物、工頻電場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 檢測結果:各崗位接觸的粉塵、噪聲、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紫外輻射、錳及其化合物、工頻電場均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限值的要求。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現場調查檢測照片 |  |
結論與建議 | 依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的通知》(國衛辦職健發〔2021〕5號)、《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的規定,用人單位屬于“C 制造業、C35專用設備制造業、C353食品、飲料、煙草及飼料生產專用設備制造”,結合用人單位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強度)、潛在危險性、頻度、時間、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和發生職業病的危(風)險程度等判定南陽市京德啤酒技術開發有限公司屬于職業病危害為嚴重的用人單位。 建議: (1)加強設備、防護設施的管理和維護,定期和不定期進行檢查,確保職業病防護設施能夠正常、有效運轉。 (2)在夏季存在夏季高溫,應采取局部降溫和綜合防暑措施,并應減少接觸時間。炎熱季節對高溫作業操作人員供應含鹽清涼飲料(含鹽量為0.1~0.2%),飲料水溫不宜高于15℃。 (3)建議用人單位按照《個體防護裝備配備規范 第1部分 總則》(GB/T39800.1-2020)、《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GB/T 18664-2002)等要求,選購正規廠家生產的個體防護用品,并進行發放登記,登記表上列明個體防護用品名稱、型號、生產廠商及使用周期等信息,并把防毒口罩作為日常發放的防護用品,并監督和督促作業工人正確佩戴;嚴格監督噪聲崗位耳塞的佩戴情況,同時積極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增強作業工人的職業病危害意識。 (4)建議用人單位按照《呼吸防護用品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GB 2626)要求,為焊接崗位作業人員配備過濾效率至少為KN95級別的防顆粒物呼吸器。 (5)建議用人單位按照《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規定》、《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更新完善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檔案,完善其他職業衛生檔案的相關內容。 (6)建議用人單位依據《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令〔2021〕第5號)的規定,每年至少委托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7)建議用人單位按照《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10)的相關要求(車間衛生特征3級的車間宜在車間附近或廠區設置集中浴室;4級的車間可在廠區或居住區設置集中浴室。浴室可由更衣間、洗浴間和管理間組成),在廠區相應位置設置集中浴室。 |
技術審核專家組審核意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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